管理才能發展Q&A(28)

Q:

主管不但要擅於「激勵」部屬,還要能有「觸發動機」的能力,這話怎麼說呢?

A:

作者:戴照煜

 

一、很多主管把「激勵」和「觸發動機」看做一回事,混為一談,這是很大的謬誤。

二、 「激勵」(motivation)指的是激勵個人並且引起、導致他們的行動的一種內在、主觀、隱密的心情、心境、想法和身體狀態,諸如願望、欲望、需求以及動力。

三、觸發動機則是使部屬永遠精神振作並且能積極自動地完全融入工作,視公事為自己切身的事。

四、觸發動機的能力,包括:

1. 引動部屬的「幹勁」。主管特別要能控制自己的情緒,切要避免對部屬有意無意的澆冷水,使他失去工作的信心。

2. 如果主管抱持「只要工作不出差錯就好」的消極態度,無異扼殺了部屬的成長。

3. 隨時檢討,調整部屬的工作,務必使每位部屬都能獲得完成工作的滿足感與成就感。

4. 為部屬營造能順利執行及完成工作的環境與條件。

5. 要深入部屬群中,成為他們的伙伴,一起工作。

6. 必須訂定共同目標,俾使部屬能自動自發地打起精神工作。目標訂定前要與部屬詳細討論決定,以便激起部屬達成目標的決心。

7. 幫助部屬去除阻礙其工作的各種阻力障礙。

8. 率先奉行工作和紀律,做部屬的典範標榜樣。

9. 把握企業的社會因素,時時思考改善與發展管理能力。

﹝作者戴照煜教授為我國知名企管輔導專家,現任嘉年泰國際公司董事長 , 定期在中華企管開設『主管人員核心管理能力發展班』 、『企劃力提升暨企劃書製作技巧研習班』 、『職場衝突管理方法研習班』及『管理者溝通能力提升班 』等課程﹞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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