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、很多主管把「激勵」和「觸發動機」看做一回事,混為一談,這是很大的謬誤。
二、
「激勵」(motivation)指的是激勵個人並且引起、導致他們的行動的一種內在、主觀、隱密的心情、心境、想法和身體狀態,諸如願望、欲望、需求以及動力。
三、觸發動機則是使部屬永遠精神振作並且能積極自動地完全融入工作,視公事為自己切身的事。
四、觸發動機的能力,包括:
1. 引動部屬的「幹勁」。主管特別要能控制自己的情緒,切要避免對部屬有意無意的澆冷水,使他失去工作的信心。
2. 如果主管抱持「只要工作不出差錯就好」的消極態度,無異扼殺了部屬的成長。
3. 隨時檢討,調整部屬的工作,務必使每位部屬都能獲得完成工作的滿足感與成就感。
4. 為部屬營造能順利執行及完成工作的環境與條件。
5. 要深入部屬群中,成為他們的伙伴,一起工作。
6. 必須訂定共同目標,俾使部屬能自動自發地打起精神工作。目標訂定前要與部屬詳細討論決定,以便激起部屬達成目標的決心。
7. 幫助部屬去除阻礙其工作的各種阻力障礙。
8. 率先奉行工作和紀律,做部屬的典範標榜樣。
9. 把握企業的社會因素,時時思考改善與發展管理能力。
﹝作者戴照煜教授為我國知名企管輔導專家,現任嘉年泰國際公司董事長
,
定期在中華企管開設『主管人員核心管理能力發展班』
、『企劃力提升暨企劃書製作技巧研習班』
、『職場衝突管理方法研習班』及『管理者溝通能力提升班
』等課程﹞