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、是的,當然要去分擔部屬的部份工作。
二、何況,工作是真正的良師,與部屬分擔工作,主管可以藉機教導部屬。
三、主管應該經常在工作中培育人才。與部屬分擔工作,無異給予部屬個別指導。
四、與部屬分擔工作,可以發現部屬之所以有超越負荷的感覺,或許是由於他的工作方法不正確、時間管理方式不適當、工作速度太緩慢,如此,你就可以給與啟示或為他打開出路。
五、部屬工作量超越負荷,有可能只是一座冰山露出海面上的一角。
1. 從部屬的工作量來看,可以把公司分成兩類:
(一) 鬆散型公司:就是公司的組織疊床架屋、人浮於事、員工過剩,顯得很多人終日無所事事。
(二)
緊密型公司:就是人員編制密集,因人手不足,每一個員工都忙得團團轉。公司充滿朝氣,當進入這種公司時,但見每個人步履輕快、節奏迅速、說話做事都極敏捷。
2. 「工作量」與「員工數」
(一) 對於同等量的工作,各公司使用的員工數多寡,是大有出入的。
(二) 有些公司一個人可以全部承擔下來的責任,有些公司卻需三、四人。
(三) 人力的分派,與公司的文化、組織結構、制度、工作流程等有極為密切的關係。
六、公司人手不足可以激發能力
1. 部屬越少,越好做事。
2. 用人要講績效性、成效性與經濟性。
3. 員工的能力水準,直接關係工作「迴轉速」。水準高,迴轉速高;反之,則低。低速迴轉,形成高工作量。
七、如果部屬工作量超越負荷,是長期性的現象,那就表示:
1. 人手不足,或
2. 人力分派(工作分配)不當,或
3. 員工能力不夠,或
4. 訓練不實。
﹝作者戴照煜教授為我國知名企管輔導專家,現任嘉年泰國際公司董事長
,
定期在中華企管開設『主管人員核心管理能力發展班』
、『企劃力提升暨企劃書製作技巧研習班』
、『職場衝突管理方法研習班』及『管理者溝通能力提升班
』等課程﹞