Q:
如何適當分配工作?
作者:戴照煜
一、所謂適當分配工作,就是決定工作要讓誰去做,就是指定「人選」。
二、主管不可能事事都自己親手去做,因此,主管要有選用適才去辦事的能力,亦即選擇人的能力。
三、善用部屬(或他人)的能力是主管的天職。
四、主管應該透過別人來完成任務。站在企業組織整體、效率的立場,這是提高及促進工作績效的最佳辦法。
五、「人選」的解釋有二:
1. 是根據「派令」的正式人事調動。
2. 是由主管決定由誰來做某種特定的工作的人選。
六、具體的說,選人的方法、原則或標準有五:
1. 「實力中心主義」--按年功序列定人選標準,亦即按工作成績或服務年資、學歷等為中心的安排。
2. 「經驗中心主義」--選拔對某種工作最熟悉、經驗最豐富的專門人才。
3. 「能力中心主義」--以部屬的能力開發與培植為中心的循環制度。
4. 「性格中心主義」--不問這個人有沒有經驗,只求他的性格能與工作配合。
5. 「需求中心主義」--是滿足部屬本人所希望的,給他最想做的工作,亦即「投其所好」。
七、在分配工作之前,主管應該先讓每一個部屬表明其意願,而後選擇派用,以期做到適才適用。
八、所謂優良的人選,主要是求工作目標的達成以及人員能力的發展。
九、主管分配工作與選用人才的技巧,是一種「藝術能力」。
﹝作者戴照煜教授為我國知名企管輔導專家,現任嘉年泰國際公司董事長 , 定期在中華企管開設『主管人員核心管理能力發展班』 、『企劃力提升暨企劃書製作技巧研習班』 、『職場衝突管理方法研習班』及『管理者溝通能力提升班 』等課程﹞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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