|
一、處理衝突,不是干預。
二、部屬把時間與精力花在跟別人爭執上面,會影響到他們的工作。
三、主管應將衝突帶到檯面上,讓大家能檢討、研究,並加以解決。
四、當衝突暴露出來之後,應讓當事人充分討論,直到有各(雙)方都同意一個解決辦法為止。
五、一開始,分別找他們來談,告訴他們,他們的爭鬥使單位的工作推動受到影響。
六、在跟他們談過後,如果再看到他們吵的時候,就不要忍耐了。
七、如果他們仍舊吵鬧不休,你可能就要弄走一位,或乾脆兩位都弄走。
﹝作者戴照煜教授為我國知名企管輔導專家,現任嘉年泰國際公司董事長
,
定期在中華企管開設『主管人員核心管理能力發展班』
、『企劃力提升暨企劃書製作技巧研習班』
、『職場衝突管理方法研習班』及『管理者溝通能力提升班
』等課程﹞
|